• 【江门招商】江门建立千余家房地产企业名录 强化税收协同监管

    为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税收监管与招商引资协同发展,江门市于2022年底启动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平台试点运行。该平台通过跨部门数据融合,已初步确立1400余家房地产企业管理名录,为精准税源管控、防范税收流失奠定基础,助力构建规范透明的市场秩序。 一、平台建设的核心导向与架构设计 江门市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平台以“信息管税”和“风险管理”为核心理念,聚焦房地产开发及相关建筑企业,以项目全流程管理为主线推进建设。平台由市财政局牵头,联合市国税、地税及网信统筹部门共同开发,整合系统工作台展示、土地取得、开发、交易环节管理等十大功能模块,覆盖50余项具体功能点,形成从项目立项到交易完税的全链条监管框架,为企业名录管理提供系统化支撑。 二、企业名录确立的多维数据支撑体系 为精准识别监管对象,江门市通过平台实现财政、网信、国税、地税四方网络贯通,搭建跨部门数据共享通道。名录确立依托两方面数据资源:一方面整合税务部门内部企业登记、纳税申报等基础信息;另一方面接入国土、住建等第三方部门的项目审批、土地出让等数据,结合互联网公开信息,构建企业信息数据库。在此基础上,平台已初步建立部分房地产项目、土地增值税项目与“五证”(土地证、规划许可证等)的关联关系,通过数据校验与匹配,最终形成1400余家房地产企业的基础管理名录。 三、动态管理机制与协同监管流程 针对房地产行业企业注册、项目变动等动态特征,名录实施“定期更新+实时调整”管理模式。平台通过数据接口实时接收企业工商变更、项目竣工等信息,每季度开展名录信息核验,对注销、迁移企业及时标注,对新增项目企业补充入库。监管中,财政部门统筹协调数据资源,税务部门依托名录开展税源风险分析,网信部门保障数据传输安全,形成“数据汇聚—名录更新—风险识别—协同处置”的闭环管理流程,提升监管响应效率。 四、试点运行成效与长效监管价值 2023年平台试运行期间,企业名录管理已显现多方面成效。通过精准定位监管对象,税务部门对房地产企业的税源监控覆盖率提升,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专项税种管理更趋规范,有效减少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税收漏洞。名录管理也为招商引资营造了公平环境,合规企业通过透明化监管获得更稳定的发展预期,区域房地产市场秩序持续优化。下阶段,江门市将进一步深化名录数据应用,拓展与金融、统计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推动平台从“基础监管”向“智能决策”升级,为房地产税收精细化管理提供更坚实支撑。

    2025-07-23

  • 【新会区招商】科技创新助力新会企业提速产业升级

    新会区通过招商引资,积极吸引高科技企业投资落地,有效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借助高新技术培育项目,企业获得有力支持,促进了整体经济发展。随着科技创新政策的深入实施,区域产业生态持续优化,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一、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项目自近年来持续强化,旨在重点扶持经营效益良好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领域的企业,为区域创新提供支撑。该项目每年滚动推进,例如在2016年,曾公示一批拟入库名单,模糊具体日期,通过奖补机制激励企业技术创新,具体资金依据应纳税所得额比例核算,下限设置确保了基本扶持力度,上限则有效引导资源高效利用。 二、新会区企业积极参与培育计划,2016年入选企业数量显著提升,区域科技管理部门积极服务,确保企业顺利融入省级创新体系。此次入选企业涉及高端制造和新兴技术领域,通过申报流程成功进入公示范围,模糊具体日期后,企业获得相应政策红利,奖补资金有效用于研发投入和市场拓展,助力产业竞争力增强。后续培育过程中,多部门协作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成本,进一步巩固招商引资成果。 三、回顾前期积累,2015年培育库建设初显成效,新会区企业逐步壮大,带动高新技术产业规模扩大。例如通过系列培育活动,企业创新能力得到激发,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实际产出,区域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同时,招商引资策略持续优化,吸引外来资本布局新会区,形成良性循环,为后续年度高企培育打下坚实基础。 四、科技创新培育机制对区域经济产生深远影响,2016年项目实施后,新会区产业生态明显提升,促进就业和产业链整合。政策红利带动企业加大研发强度,模糊具体日期推进的技术成果加速产业化,助推整体经济韧性增强。未来,随着省级政策深化,新会区将继续聚焦创新驱动,通过招商引资吸引更多优质项目,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

    2025-07-23

  • 【江门招商】广东江门多举措培育住房租赁市场 构建购租并举新格局

    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招商引资,广东江门于2016年出台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实施方案,旨在建立健全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及法规制度体系,推动实现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目标,为城市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政策背景与目标设定 住房问题关系民生福祉。为落实国家及广东省关于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决策部署,江门市结合本地实际,于2016年制定并通过相关实施方案。该方案明确,到2018年,江门市要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构建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续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建立市场规则明晰、政府监管有力、权益保障充分的住房租赁法规制度体系。通过这“三大体系”的构建,推动实现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的目标,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 二、培育市场主体与拓展房源供应 方案围绕培育市场供应主体提出多项措施。鼓励各类投资者和自然人投身住房租赁市场,形成多元化的供应格局。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转变经营方式,从单一的开发销售向租售并举模式转变。鼓励住房租赁企业发展,提高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水平。在支持租赁住房建设方面,方案提出要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鼓励利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租赁住房,在城市更新和产业园区建设中,合理配建或改建租赁住房。同时,支持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或将闲置的厂房、办公楼等非住宅改建为租赁住房,以拓宽房源渠道。 三、完善保障体系与优化租赁环境 在完善公共租赁住房方面,江门市着力推进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确保政策精准惠及住房困难群体。优化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审核、分配和退出机制,提高管理效率和透明度。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运营管理,提升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和服务水平。为鼓励住房租赁消费,方案提出要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引导城镇居民树立租购并举的住房消费观念。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规范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稳定租赁关系。 四、强化政策支持与落实保障措施 为确保方案有效实施,江门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税收方面,落实国家和广东省关于住房租赁市场的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住房租赁企业和个人的税收负担。在金融支持方面,鼓励金融机构为住房租赁企业提供符合其经营特点的信贷产品和服务。加强住房租赁监管是方案的重要内容。江门市提出要建立健全住房租赁市场监管机制,强化对住房租赁企业、中介机构和租赁行为的监管。推动建立住房租赁信息监管平台,实现房源信息核验、租赁备案、市场监测等功能,提升监管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五、实施进展与未来展望 方案制定后,江门市要求各相关部门加快落实,进一步细化目标要求、责任分工和工作措施,使方案更具可操作性。通过强化管理体制、建立信息监管平台、落实税收优惠、调动基层积极性等各项工作的推进,江门市住房租赁市场培育和发展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市场供应主体逐步多元化,租赁房源不断增加,市场秩序日益规范。未来,江门市将继续按照方案的部署,持续深化住房制度改革,不断完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努力实现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的目标,为城市的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025-07-23

  • 江门启动非遗保护专项资金申报 助力传统文化传承与招商引资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近日启动新一年市级非遗保护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此次申报旨在通过资金扶持推动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同时为地方文化产业的招商引资注入新动能。据悉,符合条件的非遗项目最高可获5万元资助,代表性传承人每人可申请5000元补助,相关政策将进一步优化非遗保护生态。 一、专项资金申报范围与条件明确 根据申报要求,江门市各县级行政区原则上可申报1个非遗项目,若区域内市级非遗项目超过10项,可增至2个名额。但明确将经济效益显著的项目排除在外,重点支持濒危或传承困难的传统技艺。代表性传承人申报面向江门市政府已认定的全部市级传承人,需提交年度传承计划及成果证明。 二、资金分配体现差异化扶持 非遗名录项目资助分为两档:对急需抢救性记录或传播推广的项目,给予3万至5万元支持;对一般性保护项目提供2万元基础资金。传承人补助统一为每人5000元,用于开展授徒、培训等活动。值得注意的是,近两年已获得省市级同类资金支持的项目或传承人,本轮不得重复申报。 三、政策导向强化保护实效性 江门市在评审标准中增设"社会效益评估"指标,要求申报方提交具体保护方案,包括数字化保存、活态传承等创新举措。此举旨在避免"重申报轻保护"现象,确保资金真正用于提升非遗存续力。部分传统舞蹈、手工技艺类项目因具备社区参与度高、带动就业明显等特点,将成为重点扶持对象。 四、长效机制构建保护生态圈 江门市已连续多年实施非遗专项资金政策,累计支持了蔡李佛拳、新会陈皮制作技艺等50余个项目。今年将配套开展传承人研修培训,并探索"非遗+旅游"融合模式。相关区县文化部门需在申报截止后组织专家实地考察,确保资金使用的精准性和透明度。 此次申报工作将持续约两个月,最终名单将通过官方渠道公示。江门市通过制度化资金保障,正逐步构建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非遗保护体系,为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提供持续动力。

    2025-07-23

  • 【江门招商】江门成立新能源电池联盟助力创新资源聚合

    为深化产业链协同创新、强化招商引资效能,江门市于2023年组建新能源电池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及配套创新中心。此举旨在整合本土企业技术资源,搭建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平台,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为区域新能源产业升级注入新动能。 一、产业基础与战略背景 广东省近年将新能源产业列为战略性支柱产业,江门市依托制造业基础,在锂电材料、电池制造领域形成特色集群。2023年初,地方政府出台专项规划,明确提出构建“研发-中试-量产”全链条支撑体系。技术创新联盟的成立是落实省级产业布局的关键举措,标志着江门在新能源赛道迈入集约化发展阶段。 二、联盟架构与功能定位 该联盟以企业为主体、科研机构为支撑,首批涵盖14家产业链骨干企业及3所高等院校。成员覆盖正极材料、隔膜、电芯制造及回收利用等环节,形成从基础材料到终端应用的闭环体系。其核心职能包括建立技术共享数据库、协调共性技术攻关、制定行业标准规范,并为政府决策提供产业智库支持。 三、创新中心运作机制 依托既有电池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中心构建“三位一体”平台:技术研发平台聚焦固态电解质、高镍正极等前沿方向;中试验证平台提供样机制作与性能测试服务;成果转化平台衔接资本市场与产业化资源。通过项目制管理,中心将优先解决成员单位提出的技术瓶颈问题。 四、区域协同与国际合作 联盟已启动粤港澳大湾区产学研联动计划。2023年,联合香港高校建立跨境技术孵化通道,引进海外顶尖科研团队参与关键材料研发。同时对接欧盟电池创新联盟,在循环再生技术、低碳生产标准等领域开展跨国技术交换,推动江门企业融入全球创新网络。 五、产业链韧性提升策略 通过建立原材料联合采购体系,联盟成员可降低锂、钴等关键资源采购成本15%以上。在智能装备领域,组织本地企业共同开发高精度涂布机、模切设备,逐步实现进口替代。为应对市场波动,联盟还构建产能信息共享平台,动态调节上下游供应节奏。 六、多层次人才培育计划 联合高校推出“订单式”人才培养机制,设立新能源专项奖学金,三年内计划输送500名专业技工。同步建立工程师研修基地,开展固态电池制造工艺、电池管理系统设计等高端培训,累计已完成8期行业人才资质认证。 七、可持续发展路径 联盟制定绿色制造路线图,推动成员单位开展碳足迹认证。在开平市规划建设零碳电池产业园,试点光伏储能一体化供电系统。技术委员会正在编制电池回收白皮书,拟建立覆盖珠三角的退役电池溯源管理平台。 此协同创新模式已入选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名单。随着联盟运行机制深化,江门新能源电池产业预计在2025年实现核心技术自主化率70%,带动产业链规模突破千亿元,为粤港澳大湾区新能源产业高地建设提供重要支点。

    2025-07-23

  • 【江门招商】江门启动金融专项行动助力小微企业融资

    为深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江门市近期启动了一项覆盖全市的金融专项行动,旨在通过大规模企业走访精准对接融资需求,优化招商引资环境。该行动由当地金融管理部门牵头,组织银行机构对超5万家民营和小微企业开展实地调研,着力破解融资信息不对称难题。 一、专项行动聚焦普惠金融核心痛点 江门市此次专项行动重点针对无银行授信记录的企业群体,通过系统性走访建立融资需求台账。金融管理部门开发了专项管理平台,整合多部门企业数据构建智能筛选机制,确保走访精准高效。走访过程中同步宣讲金融惠企政策,推动银企互信合作。 二、创新机制保障走访实效性 为提升走访质量,江门市建立了任务分配动态调整机制,采用"限时锁定"方式防止重复走访。银行机构需实时上传走访记录,金融管理部门通过系统开展数据核查和随机回访。对表现突出的银行,将在再贷款等政策工具使用上给予倾斜支持。 三、政策协同形成金融支持合力 近年来江门市持续加大普惠金融投入,此前已实现支农再贷款和再贴现规模显著增长。当地还成功发行了创新创业主题金融债券,募集资金专项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多措并举下,江门市小微企业贷款规模保持稳定增长,融资成本呈现下降趋势。 四、长效服务机制助推高质量发展 此次专项行动将建立常态化企业金融服务档案,动态跟踪融资需求变化。江门市计划通过持续优化银企对接机制,将临时性走访转化为长效服务模式,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精准的金融支持,进一步优化区域营商环境。

    2025-07-23

  • 【江门招商】江门举办孵化器培训会赋能创新创业载体建设

    为深化科技创新驱动战略,江门市近期通过专题培训会精准解读省级孵化载体遴选新规,强化政策传导与实操指导,助力招商引资与双创生态优化。活动聚焦国家级孵化器管理新政落地,为本地创新平台升级提供政策支撑。 一、政策解读赋能孵化载体提质增效 江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联盟在中集智库孵化器举办专题培训,系统解析《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修订要点。重点阐释了孵化器运营标准、在孵企业认定条件、毕业企业评价体系等核心条款变化,强调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的转型导向。省级专家结合广东省众创空间试点单位申报要求,指出载体建设需强化产业聚焦与专业服务能力。 二、多维度部署省级遴选申报工作 针对2018年度省级众创空间试点及国家级孵化器培育单位遴选,培训会明确了"专业化、资本化、国际化"的评审导向。申报材料需突出载体特色服务案例、投融资对接成效等关键指标,并建立动态监测机制。现场发放了标准化申报模板,帮助30余家参会机构规范材料准备流程。 三、创新联盟搭建协同发展新平台 作为江门市孵化器创新联盟成立后的首场活动,此次培训建立了"政产学研"常态化沟通机制。联盟整合五邑地区60余家成员单位资源,将通过季度沙龙、标杆考察等形式,促进孵化载体间的经验共享与业务协同。科技管理部门表示,将依托联盟建立分级培育库,重点支持具备产业整合能力的专业孵化器。 四、构建梯度化孵化育成体系 江门市近年来已形成"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全链条培育体系,现有省级以上孵化载体超20家。本次政策调整后,将重点引导载体向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战略性领域集聚,同时建立跨区域导师资源共享平台。数据显示,当地孵化载体年均培育科技型企业超200家,技术合同登记额连续三年保持30%以上增速。 此次培训标志着江门市孵化载体建设进入标准化、专业化新阶段。通过政策引导与市场机制双轮驱动,将进一步优化区域创新创业生态,为粤港澳大湾区科技走廊建设注入新动能。

    2025-07-23

  • 鹤山市聚力招商引资攻坚 锚定20个亿元项目目标

    新春伊始,鹤山市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全年经济工作,将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列为核心任务。会议明确以“精准施策、攻坚克难”为基调,提出全年力争引进20个亿元级项目及2个以上国内知名行业协会合作项目,为“一城三中心”战略注入新动能。 一、锚定目标强化顶层设计 鹤山市系统梳理产业链薄弱环节,制定差异化招商策略。依托珠西物流枢纽、临港经济区等载体,重点对接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产业领域。建立“目标企业清单化、项目推进节点化”机制,通过动态考核压实主体责任,确保项目“引得进、落得下”。 二、优化服务打造投资高地 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重大项目“全程代办”模式,将立项审批时限压缩至行业平均水平的60%。组建专业化招商团队,针对龙头企业实施“一企一策”定制化服务。同时强化土地、能耗等要素保障,年内计划盘活低效工业用地超500亩,优先保障优质项目需求。 三、双轮驱动构建产业生态 一方面强化产业链招商,围绕本地电子电器、纺织服装等优势产业补链强链,推动7个超10亿元项目加快落地;另一方面深化与科研院所合作,规划建设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吸引科技型中小企业集聚发展。 四、督导机制保障实效 建立“月度通报、季度考评”制度,对招商进度滞后单位实施挂牌督办。设立项目落地“红黑榜”,将考核结果与年度绩效直接挂钩。同步完善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干部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创新工作方式。 当前,鹤山市正以“开局即冲刺”的姿态推进各项工作,通过强化政策配套、优化营商环境等举措,持续提升区域投资吸引力。数据显示,当地工业投资连续三年保持两位数增长,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025-07-23

  • 【江门招商】江门推出专项扶持政策 助力小微企业"小升规"发展

    为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招商引资成效,江门市于2017年至2018年期间推出专项扶持政策,通过资金奖励与金融支持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小微企业规范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该政策围绕企业成长全周期提供梯度化支持,旨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一、政策出台背景与战略意义 江门作为珠三角重要节点城市,小微企业在稳定就业、活跃市场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2017年,为破解小微企业发展瓶颈,推动企业从"量的积累"向"质的飞跃"转变,当地政府出台专项扶持政策。此举不仅是落实国家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具体实践,也是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增强区域经济韧性的重要举措,通过政策引导形成"培育一批、提升一批、达标一批"的良性发展格局。 二、分层分类的资金扶持体系 政策构建了多维度的奖励机制,针对不同行业和发展阶段的企业实施差异化扶持。对首次达到规模以上标准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商业批发业、零售业企业首次达标也可获得相应一次性奖励。在此基础上,对主营业务收入增速超过当年规上企业平均水平的达标企业,工业和商业企业分别给予额外奖励,形成"基础奖励+增速激励"的双重激励模式。 三、融资成本优化与持续发展支持 为缓解企业融资难题,政策对获得银行贷款的"小升规"企业提供贷款贴息支持,按企业上一年度缴纳贷款利息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特别针对政策实施年度内首次达标、次年继续保持规上企业资格且增速达标的企业,继续给予贷款贴息补贴,通过"扶上马再送一程"的持续支持,帮助企业巩固发展成果,提升市场竞争力。 四、明确规范的申报条件与流程 申报企业需满足在江门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依法经营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等基本条件,并在2017年至2018年年度内达到规模以上企业标准。企业需按规定纳入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系统并经统计部门审核确认。申报贷款贴息的企业,其贷款银行须为指定金融机构,且无逾期或失信行为记录,确保政策红利精准滴灌至优质企业。 该政策的实施,通过精准有效的资金支持和规范化的申报管理,为江门小微企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撑,对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具有重要意义,也为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新动能。

    2025-07-23

  • 【江门招商】广东省试点先行探索经济普查新路径 助力高质量发展

    为深化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广东省通过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省级综合试点工作,在广州市白云区、江门市新会区及清远市英德市先行先试,重点聚焦第二、三产业数据采集与质量管控,为后续全省普查方案优化提供实践支撑。此次试点将结合招商引资成果评估,全面摸底市场主体经营动态,强化数据对宏观决策的支撑作用。 一、试点布局体现区域经济特色 广州市白云区作为商贸物流枢纽,试点重点检验专业市场、电商集群等新兴业态的数据采集流程;江门市新会区依托制造业基础,探索规上企业与产业链配套单位的协同填报机制;清远市英德市则针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跨界经营特点,测试跨行业指标衔接标准。三地差异化分工覆盖了珠三角与粤北山区的典型经济形态。 二、全流程质控体系创新数据治理 试点采用“双随机”抽样复核机制,对法人单位资产负债、个体经营户营收等核心指标实施交叉验证。通过电子终端实时上传数据,建立异常值智能预警系统,较传统人工审核效率提升显著。在清查阶段已发现并修正了部分企业行业分类代码误填、从业人员统计口径不一致等问题。 三、多维度保障市场主体配合度 针对普查对象顾虑,试点地区推出“一证通认”措施,允许企业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替代重复提交证照。同时开发移动端预填报系统,支持个体工商户通过手机完成基础信息录入。在涉密数据处理环节,严格实行物理隔离与加密传输双保险。 四、成果转化服务宏观决策需求 试点形成的《普查员入户规范手册》《数据质量评估导则》等6项标准化文件,已作为全省培训教材。特别在界定网络零售、共享经济等新业态统计标准方面,提出了“平台数据+抽样调查”的复合测算模型,为全国普查方案修订提供了地方实践样本。 此次试点首次将大数据监测与人工核查深度结合,构建了覆盖普查准备、现场登记、质量验收的全周期管理框架。下一步,广东省将根据试点经验优化普查机构联动机制,重点加强部门行政记录与普查数据的衔接应用,确保全面客观反映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效。

    202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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